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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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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办公楼管理规定
2014-02-26 00:00 管理员 

江北校区办公楼是校区有关部门、学院集中办公的场所,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公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入办公楼的人员必须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上班时间不得穿超短裙、短裤、运动背心、拖鞋。

二、办公楼内不准张贴广告、宣传画、标语,不准堆放或悬挂物品。保持办公室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三、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

四、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

五、下班时各部门要关闭空调、电脑设备、照明灯等,并切断所有电源。

六、禁止上班串岗、高声喧哗、谈天说笑、打牌下棋。

七、临时离开办公室时要注意关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八、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九、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十、节假日除门卫、加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随意到办公楼,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会友、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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