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工作的管理,营造健康、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对校园内横幅(标语)悬挂作如下规定:
一、宣传横幅(标语)实行审核审批制度。校区宣传横幅(标语)的由江北校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审批,学院宣传横幅(标语)的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核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悬挂,未经审批的宣传横幅(标语)一律不允许悬挂。
二、校、院级的活动方可在校园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班级、社团活动不允许在校园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带有商业性、广告宣传性的宣传横幅(标语)原则上不准许在校园内悬挂,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江北校区管委会或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
三、宣传横幅(标语)的悬挂地点要求
1、校区大门口、校区主建筑、校区主干道等区域,只能悬挂以下内容的宣传横幅(标语):
(1)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的宣传横幅(标语)。
(2)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标语)。
(3)为配合全校性、校区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标语)。
(4)学院重大活动的宣传横幅(标语)只限于校区主建筑和所在主要教学区域悬挂。
2、各建筑物内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由学院、部门自行妥善安排。
3、在校园内其他地方悬挂横幅(标语),由各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管理;特殊情况,须报管委会综合科审核批准。
四、宣传横幅(标语)的内容要求
1、横幅(标语)的内容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2、横幅(标语)的制作要统一标准,整洁有序;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横幅(标语)悬挂方式应规范、端正,悬挂高度适中。
3、悬挂期间,使用部门要负责保持横幅(标语)的完好性。活动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及时摘除。
五、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单位,管委会将会同物业公司予以摘除。同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办法由江北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北校区管委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