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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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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室使用规则
2017-02-28 16:09  

1、本室供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小型研讨活动使用。

2、研讨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不得研讨违法、违纪的内容。

3、使用研讨室前,需凭有效证件在图书馆门卫处填写申请表,并由图书馆同意后方可使用。每次研讨室使用人数为515人为宜,原则上每次申请使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研讨活动视人数情况可以2-3组同时进行。

4、研讨期间不得在室内高声谈笑和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自修室的读者自习。室内不得开展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读者离开研讨室应将自己所有物品同时带走,图书馆将不定时对研讨室占座物品进行清理,如有物品遗失,由占座者自行负责。

6、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门窗及墙壁上涂抹、粘贴纸张,不得张贴标语、横幅等宣传物。不得将与研讨无关的物品带入本室。严禁吸烟,吃零食和乱丢垃圾。

7、爱护室内一切公物,损坏照价赔偿,室内桌椅不得任意挪动涂污。如因研讨需要而挪动的桌椅应及时、准确归位。

8、没有研讨活动期间,读者可在此室自习。有研讨活动时,上自习的读者应主动让位于需要研讨的读者。

9、研讨室内座位一人一座,不得代人占座或以物占座。因短时间离开座位办事,应在座位上留有离开起止时间的纸条(不超过20分钟)。未留纸条说明起止时间或超过20分钟仍不返回的,后来读者有权使用此座位。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江北校区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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