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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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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保安工作职责及要求
2017-01-09 14:50  

 

一、门卫保安要认真落实《江北校区图书馆入馆须知》等相关规定,做好来访人员的凭证登记工作。禁止非本校职工和学生入馆;禁止着装不整、穿拖鞋的人员入馆;严禁携带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入馆;制止在馆内大声喧哗和吵闹;禁止任何人在馆内吸烟;维护好图书馆及周边秩序,确保图书馆安静;积极协助图书馆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门卫保安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仪表端庄,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严禁上班睡觉、吸烟、玩手机、打游戏和酒后值岗。做好按时开馆和闭馆工作。不得在保安工作职责范围外,私下代替馆内职工为其办公室开门和关门。

三、门卫保安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不脱岗、不私自代岗,不私自离开图书馆大门位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当班门卫保安中餐和晚餐时间、晚上(偶尔白天)闭馆清场时间、上卫生间时间等特殊情况下,应安排校园巡逻保安协助值班,履行门卫保安职责。

四、夜班门卫保安要负责每天的清馆工作,闭馆后要深入各楼层巡查,认真检查馆内电源、门锁、门窗关闭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校园巡逻保安要分别在白天和夜间加强对图书馆楼层及公共区域的定期巡逻,特别要加强教职工下班时间及节假日时间的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以确保馆内图书及其他财产的安全。

六、门卫保安要维护图书馆门禁系统及图书防盗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未经学校同意严禁私自关闭系统,确保系统24小时开放。

七、门卫保安要对未办外借手续而带出馆外的图书应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回收、登记,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对违规情节较轻者,扣留其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并要求其写出书面认识后交由图书馆处理;对违规情节较重者,交由学校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针对相关情况,做好每天与图书馆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字。

八、门卫保安要对任何师生携带出馆的非私人物品进行检查、核实和登记,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将本馆物资带出馆外。因保安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图书馆的书刊资料遗失以及其他财产遗失的,应按规定追究保安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遗失书籍按学校规定的原价的相应倍数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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